拜過神/拜過祖先的食物應不應該吃?

Text > Catch > catch@fes.org.hk

基督徒在家裡常遇到的飲食問題,就是「拜過神/拜過祖先的食物應不應該吃?」新年將至,你會不會遇上這個問題?在這個時代,香港社會好像比較開放,你的父母或長輩可能也比較開明,對你信耶穌的宗教自由不會太過干涉(《基本法》列明儦嚏I),不過有時候家裡的長輩也會因為這個問題和你有立場不同的時候,甚至可能有所不滿。
首先,我們將「/」前後的情況分開討論,即「拜過神的食物應不應該吃?」和「拜過祖先的食物應不應該吃?」


【拜過神的食物應不應該吃?】
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和原因:
1. 「沒問題。因為那些『神』根本不是神,只是人所製造出的假神,而且不是我拜,只是我家人拜,所以我只需要感謝上帝賜我食物,然後就可以放心去吃。」
2. 「不太好。因為家人看見我吃,會以為我除了基督教的神之外,也接受其他的『神』,這樣可能會令他們覺得相信哪個神也無所謂;所以家人沒有逼我吃,我就不吃。」
3. 「我不用擔心這個問題。因為家人知道我是基督徒,我也跟他們解釋過我的信仰只相信一位真神,於是他們不只不逼我拜神,還會幫我留一部分食物不拿去拜神。我和家人都互相尊重就行了。」


不同的看法和原因背後,當然是涉及到每個人有各自的處境和獨一無二的家庭背景。不過與世界各地比較,中國人自古以來對不同宗教的容忍度很高,鮮聞因宗教而發生戰爭或迫害(「文化大革命」時的宗教迫害也是罕見例子),一般人都不會因別人不拜他所拜的宗教而無法容忍,反倒各有各信,以和為貴。

所以,家人通常不會因你不信他的信仰而將你問罪,就算沒有《基本法》保障你的宗教自由,你大概也可以自由地相信你的宗教信仰。當然,凡事總有例外,如果你的家人因為你不吃拜過「神」的雞而不滿的話,請你把你的情況寫下來,讓大家一起幫幫忙、想想辦法!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【拜過祖先的食物應不應該吃?】
自基督教傳入中國開始,四個世紀以來,祭祖(拜祖先)就成為困擾華人基督徒的主要問題。所以,回答過這個問題的人雖多(包括許多宣教士和神學家),可是爭議仍多,我們不太可能用一個簡單的結論去「了結」這個問題。不過,也因為有許多人曾經付出努力去嘗試回答,我們得享許多豐富的見解。不過,在此我還是盡量精簡,如果有興趣深入研究的話,可以看這兩本書:《祭祖迷思》(楊克勤著;基督教文藝出版社)和《中國祭祖問題》(邢福增、梁家麟著;建道神學院出版)。


「拜祖先=拜偶像?」這大概是第一個浮現出來的疑問。
在《出埃及記》第20章,耶和華頒布十誡時,首兩誡是如此說的:
「我是耶和華你的神,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。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
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作甚麼形像,彷彿上天、下地,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他,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,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;愛我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」
所以當宣教士自西方來中國傳教時,對於祭祖第一個重要的疑問,就是「拜祖先=拜偶像?」


身為中國人的我們也會問:拜祖先是什麼意思呢?是拜偶像,還是慎終追遠?不過可能不只兩種意思,拜祖先這種儀式經歷了幾千年的歷史和轉化,所以其含意對中國人來說是複雜的、多重的,就連許多奉行的人也未必說得完整。
從字義上來看,中國人的「拜」,除了宗教的含意之外,亦包含著對人表示尊敬的意思;而「跪拜」,也是東方人的一種習俗和表示敬意的禮儀。
從歷史源起來看,《中國祭祖問題》中說道:「拜祖先在古時的確是一個宗教行為,與亡靈崇拜及鬼神崇拜密切相關;但由於儒家人文主義及理性主義思想的洗禮,它在二千年前便已被注入一個非宗教的詮釋(倫理的表達),且在知識份子中間獲得廣泛的認受。」
從禮儀的形式來看,例如西方用鮮花來悼念先人,中國則用香、肉食和蔬果,其中的分別很大嗎?
從行為背後的動機來看,如果向亡者祈求庇佑,則可算是拜偶像的行為(一種宗教行為);如果只是為了對先人表示敬意、紀念、追思的話,「拜」祖先則不能說是拜偶像(非宗教行為,而是一種倫理與情感表達的行為)。


當然,行為背後的動機可以是多重的(mixed-motif),但在現時來說,多數中國人認為拜祖先最重要的含意是「慎終追遠」,是紀念先人多於求祖先庇佑。雖然有的人也會口中唸著求祖先保佑家宅後嗣,但實際上又很少人會把自己的祖先看得那麼「神」的。就算中國人將祖先的名字刻在木牌上,稱之為「神主牌」,其意思也不是將這塊牌子視為一種具有任何「神力」的「神物」,而是表示著對死者的追念,也被視為靈魂在祭祀時的安身地。(事實上是不是真的是這樣,我們不在此討論,這裡只是指出中國人的看法)


所以,如果我們表示不拜祖先而引致家人對我們的不滿,不滿的背後大多是因為我們這麼做代表著要放棄中國人的倫理,也就是要放棄對祖先、長輩、甚至父母的孝與愛。
所以吃不吃食物還是其次的問題,我們倒是應該找機會問問家人拜祖先對他們來說到底有什麼含意,先了解一下他們的觀念,再向他們澄清自己認同這個行為的哪些意義(例如絕對認同要慎終追遠、孝順父母、敬重長親),以免家人誤解、產生嫌隙。
因應家人對你的解釋的反應,你要決定吃不吃拜過祖先的食物,就可回到上面第二和第三個留言來選擇,或運用上帝賜給你的智慧來想出一種更適切你的家人的做法。

【一點補充】
保羅在《哥林多前書》第八至第十一章,發表過他對吃祭偶像之物的看法,可以仔細研讀參考。不過要留意的有兩點:
1. 這一大段經文比較難理解。《祭祖迷思》中說道:「乍看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八章的論點,似乎是自相矛盾的(十1-22禁止人吃祭偶像的肉,而八1-13與十23至十一1的回答卻又是妥協的),但實際上他是努力嘗試不以『是』或『非』把問題簡化。」
2. 由於中國人祭祖的問題比這段經文當時的處境來得複雜,祭祖的意義和祭偶像也有很大的分別,所以我們要先對自己身處的文化處境、家人的觀念有深入的了解,以免胡亂解經、誤用聖經原則。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看完coverstory,你希望找多些機會與家人傾談嗎?試試catch a flash47之《羅拔飲茶記》能否給你一些啟發。